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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总处-事求人-机关征才项目明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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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才机关 |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 |
人员区分 |
约僱人员 |
职称 |
约僱人员(技佐职务代理人) |
名额 |
1名 |
性别 |
不拘 |
工作地点 |
23-新北市 |
有效期间 |
102/10/01~102/10/11 |
资格条件 |
1.教育部承认之国内外公共卫生、医药护理、医务管理、卫生教育或统计相关大学或研究所硕士毕业者。 2.不得具有公务人员任用法第28条第一项1-8款情事。 3.具运用电脑软件进行统计资料分析与统计图表制作能力,以具有与拟任工作相当之专业及工作经验者为优。 4.如具英文相关检定证书者请检附。 5.具团队精神、主动服务热忱及良好沟通能力。 |
工作项目 |
1.协助办理健康监测调查规划、执行与品质管理等行政事项。 2.协助办理调查研究之资料分析与图表制作相关业务。 3.其他健康监测调查相关工作及临时交办事项。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庄区长青街2号 电子地图 |
联络方式 |
1.报名手续:有意者请备齐下列资料,于102年10月11日前邮寄或亲送新北巿新庄区长青街2号(以邮戳为凭,逾期或证件不齐者以放弃论)并请于信封上注明应征「技佐职务代理人」。 2.本职缺为职务代理人,聘僱期间为自报到日起至103年6月18日止,惟原职者如请假、育婴留职停薪原因消失,聘僱期间为销假日、回职复薪日之前一日为止。 3.资格审查:: (1)个人履历表、含自传(以A4直式横写,附照片、白天及晚上联络电话或手机号码)。 (2)学经历证件影本或相关服务证(明)照。 (3)国民身分证影本(正、反面)。 (4)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应征人员名册(请至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人事室 下载) (5) 应征人员名册电子档请一并寄至papaya@hpa.gov.tw 4.甄试方式及日期: (1)甄选方式:面试(佔60%),笔试(佔40%)。 (2)合于审查条件者另行通知面试日期,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试当日请携带国民身分证正本(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5.录取通知及相关作业: (1)录取者将另行通知,未录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开征选因名额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将择优备取数名,列册候用期间3个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补。 6.工作薪资:约僱250薪点,估算每月薪资约为30,275元。 7.洽询电话:(02)29978616转215郑先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