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长「照」漫漫

  • 2014-02-06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长「照」漫漫

杨志良 2014/1/16

日前,「长期照护服务法」已在立法院通过一读,并可望在下一个会期通过二读,经过十馀年的推动,我国的长期照护制度,终于露出一线曙光。

有人批评长照服务法是一个空洞的法,此说「对,也不对」。「对」的原因是此法通过,对目前急需长照的个人及家庭,并无任何立即的直接助益。「不对」是此法的功用是在整合目前杂乱的相关法令,例如老人福利法中关于老年人的照护规定;退辅会对退休荣民提供长期照护的规定;还有身心障碍者权益保护法、健保法中居家照顾的规定等等,进一步在促进及建构长照的照护体系,包括人力、机构、品质及分布等。

光有体系但没保险,对当下就需要长照服务的人来说,的确没有实质的帮助。然而正如同早在1986年,台湾就先通过了「医疗法」,依法得以提升及整合医疗资源、大幅改善医疗资源的分布,做好医疗体系的基础建设工作,避免实施健保后「有保险无医疗」的冏境,才能于10年后的1995年,顺利推动全民健康保险。长照服务法也是长照保险制度的重要基石,先要有健全的体系,下一步才能寻求财源,推动有实质效益的「长期照护保险法」。从这个角度来说,长照服务法当然并不空洞,而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先锋。

台湾目前有71万失能人口,绝大多数是老人,其中只有13万人得到政府10年长照计画的照顾;20万家境尚可负担者,是雇请外劳帮忙;其馀的40万人,都由家人照顾。另有20万失智者,也只有3000人获得政府资源照顾。看顾失能、失智者,其辛苦实超乎一般人想像,长期下来常让主要照顾者身心俱疲,甚至家庭破碎,因而会发生媳妇用枕头闷死久病婆婆、罹癌的哥哥以改造手枪杀死肢障弟弟后举枪自尽、孝子以电线勒死长期照顾的母亲、老翁用轮椅将失能老伴推下水埤,自己跳水共赴黄泉等等,令人悲痛的人伦悲剧。

所以需要长照的家庭,尤其是较弱势家庭,迫切需要外界资源的挹注,避免崩溃的命运。然而所有专家一致同意,从目前国家财政情况来看,期待用政府预算来支付长照费用,无异于缘木求鱼,唯一的可能是比照全民健保,建立长照保险制度,大家互相照顾、彼此支援。但是长照保险制度比全民健保面临更大的挑战,因为保费的缴交者主要是有工作能力的年轻人及雇主,年轻人预期自己在可见的未来需要长照服务的可能性很低,在经济不景气,生活负担已很沉重的情况下,自然不乐意再多付出一笔费用;而雇主更认为照顾已退休的老人,不应该是企业的责任,更不愿意缴交。

但是,台湾每年新增30万名老人,其中有6、7万人需要长期照护,平均每个老人在过世前需要五(男性)到七年(女性)的长期照护。今日的年轻人,就是明日的老人,你我总有一天会走到这个阶段,发挥爱心、缴交长照保险费,既是帮助别人,也是帮助自己。期待不但长照服务法能顺利通过,长照保险法也能继之尽速过关,许全台湾老年人一个安心的未来。

<刊于2014.01.16苹果日报网络版专栏-「你我都需长期照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