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酒驾防制 尚须努力

  • 2015-02-10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酒驾防制 尚须努力

杨志良

2015.01.22

 

    酒后开车是车祸的主因之一,造成大量生命及财产的损失。2003至2012的十年间,因酒驾交通意外事故导致死伤人数伤人数达97,836人(死亡4,896人、受伤92,942人),每年近一万人,仅只医疗费用就要239亿;若加上车辆财产损坏、劳动生产力的损失,至少千亿以上,也就是每年百亿。而且,酒能壮胆,但也会抑制人的自制力,容易惹事生非,包括斗殴、家暴、虐儿等。酒瘾者则成为社会边缘人,造成的伤害更难估计。

 

    台湾对于酒驾可说是严刑峻法,罚款从吐气0.15mg/L未满0.25mg/L的19,500起,至0.55mg/L以上的74,000,第二次再犯则全部为9万。另外,若造成人员伤亡,尚有赔偿及刑责,若受害者须终身看护,则罚金高达1,900万,很可能造成肇事者破产及终身以收入供养受害人。酒驾严重者将被判刑,2013年1至6月因酒驾入狱4,626人,占新入狱人数的27.5%。

 

    如此严刑重罚,但酒驾事故数只在重点宣导月份减少,宣导一过,又几乎恢复原状。其原因十分复杂,主要是近十年饮酒文化盛行,饮酒人数及饮酒量增加甚速。以啤酒为例,2009年消费量是5.04百万石(每石100立升),亦即全台湾不论男女老小,平均每人每年喝25立升或42瓶0.6升的啤酒。至于一般发酵酒,以葡萄酒增加最速,2002到2006年成长136%,达到1,180万立升;2011年又成长到1,520万立升,目前约全台每人每年一立升。烈酒(蒸馏酒)方面也很厉害,金门高粱年销售161亿,虽有10亿是外销大陆,但加上台湾菸酒公司等的高粱酒,每年达200亿,若以一立升500元计算,再加上从大陆带回的白酒,何止喝掉5000万立升,相当全台每人每年喝掉近2.5升。

 

    其他的烈酒如威士忌,每年消耗1,385万升,以0.6升一瓶计算,相当2,308万瓶,全台几乎每人一瓶。白兰地较少,也有275万立升。这些尚不包括米酒、绍兴酒、各种水果酒等,酒的消耗大增,过量饮酒的伤害也必然增加,特别是长期大量饮酒,是对肝及神经系统的伤害。

 

    因此台湾应考虑比照菸品附加健康捐,以价制量,并充实防治及戒酒治疗的经费。菸害防制法增加健康附加捐后,防制经费大增,各医院得以设置免费的戒菸门诊,效果卓着,1990年成人男性吸菸率为59.4%,2010降到35.0%,女性从32.5%降到19.8%,吸菸人口显着受到抑制,民众健康获得改善,因此酒也应比照香菸增加酒的健康捐。但为减少打击面及过多反弹,先从烈酒开始(因为烈酒数小杯即会造成酒醉,而一般发酵酒也常用于烹调,且须饮用相当量才造成过量)。若立法每瓶(0.6升)加健康捐50元,不但可以减少酒的消费及对健康的影响,而且每年有50亿经费可以用于酒害防制。

 

    另一项措施是请地方政府于酒客较多的地点,例如餐饮业甚至便利商店,设置免费或投币式自助酒测仪,使各地酒国英雄能自知是否已经过量而不再驾车,或在便利商店喝杯咖啡、阅读杂志报纸,等通过检测后再上路。如此各界一同努力,多管齐下,既省了个人荷包、充实了防治经费,更能减少人命及疾病的损失。

 

 

<刊于2015.02.09天下杂志网络专栏「独立评论@天下」

周一专栏:酒驾防制尚须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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