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万万不可取消医学中心家数上限

  • 2013-07-12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万万不可取消医学中心家数上限

杨志良

2013.05.20

日前卫生署公告取消医学中心家数上限,凡能通过医学中心评鑑者,均得为医学中心。暂且不论这是否为外界风言风语所说的「因人设事」,仅从民众就医权益及医疗体系的合理发展而言,我认为万万不可。

医学中心愈多 基层医疗愈伤

首先,各医院努力升格为医学中心,无非希望获得更高的健保给付,然而健保大饼是固定的,多付给了医学中心,只能牺牲基层医疗;医学中心愈多,对基层医疗的伤害愈大。

其次,目前最有机会「升格」为医学中心者,莫不在都会区,都会区的医疗资源本来就极为充分,根本不在乎是否多一家医学中心,而医院一旦扩充为医学中心,必然要增加不少医师护士,那么东港、关山、台东、金山、埔里、恒春、竹山、旗山等等地区医院及更偏乡地区,就更请不到各类医事人员了。这两点都与均衡城乡医疗资源的国家政策,完全背道而驰。

卫生署遭逢阻力,撤下原公告,改口说因若干县市没有医学中心(五都均已有多家医学中心),而县市长一再要求,所以3个月内召开专家研议放宽医学中心家数事宜。因若干县市没有医学中心,所以需要放宽,好像比原先不限地区要好一些。

但是,真的每个县市都需要设一家医学中心吗?这个问题我们已经有一个惨痛的前车之鑑,就是当年的教改,不顾国家资源有限,一味普设国立大学及放宽大学家数,结果是不论国立私立,整体水准一起沉沦,祸国殃民,残害多少家长及青年学子,弱化台湾竞争力。当年决策的行政院长、教育部长、倡导的立委及学者专家,真是罪孽深重。

分散高端医疗 品质反易下降

如果每个县市都设一所台湾大学,那台湾大学就不是台湾大学了;同样的,每个县市都设医学中心,那医学中心也就不成医学中心了。

国内外相关文献早已证实,医院及医师一年要执行相当数量的医疗,才能确保品质,而普设医学中心,只会分散高端医疗的案例数量,结果是医疗支出增加,医疗品质反而下降。

以骨髓移植为例,目前台湾的医学中心有十家设有骨髓移植中心(小组),然而其中过半数,一年只有1、2例,甚至零个案,这几家骨髓移植的失败率及并发症比率必然很高。

因此,台湾北、中、南各有一个医学中心能实施骨髓移植也就够了,其他的皆属浪费,甚至有可能危害到病患。

所以连强调自由市场的美国,1964年从纽约州开始,到1972年通过联邦法律,规定增设医疗院所及设施,必需评估其需要,避免过多及重复投资,造成因医疗资讯不对等,供应诱导需求,而使得医疗浪费、费用过度上涨及品质降低。

其他各先进国家也都有类似的医疗计画,我国则自1975年开始,实施医疗网计画,希望提升及均衡医疗资源。

我在担任卫生署长期间,亚东医院朱院长,也是我在台大医学院及医院的同事,三度到署拜访,因该院一床难求,所以要求扩建5百床。增加5百床就要增加至少70至80名医师、150名以上护理及各类医事人员。

要求扩建病床 先照护急重症

如此,板桥的医疗资源就更加丰富了,有什么不好呢?谁会想到偏远地区将更加请不到医护人员?且扩增人力又不是一天到位,等影响到偏乡时,我早已不在位了,不须为此负责,双方皆大欢喜有何不好?但是,对这个及其他类似案子,我一律依医疗网计画不予同意。

我建议朱院长考虑将5百床容额,在还没有区域医院的五股或三重新设一家医院,或可符合医疗网规定。

若一床难求就可扩建医院,那恐怕还轮不到亚东医院,台大、台北长庚、荣总不是更加一床难求?台大不早就该有2万床而不是2千床;台北长庚只有6百床,难道不想成为6千床吗?

不少县长要求设立医学中心以为政绩,虽无可厚非,但台湾现在更迫切的问题是基层医疗投入不足,不少县市的卫生所、卫生局,建筑老旧、人力短缺,被县市长视为桩脚,或是安插人事的筹码。然而卫生所、局提供的公共卫生服务,却是成本低、效益高,才是政府应率先重视者。

此外,目前各县市最少都有一家以上的区域医院,当务之急应在于强化其五大科及急重症的照护能力,如此可以照顾到99.9%以上的病患。

卫生署又说,开放家数上限的同时,评鑑标准会更加严格,说不定原本的医学中心反而过不了,家数不增反减。

但事实是,卫生署从未评降医学中心,因为哪个医学中心不是底子厚、后台硬,届时一定是容许申复,再度过关。

昂贵设备人力 增加社会负担

卫生署长不过是临时工,任期一年半载者比比皆是,政治上不过是个小媳妇,何能抗衡各大「诸侯」(医学中心的头头)?何况若干署长下台后还要回任「诸侯」,更需与人为善。因此一日医学中心,万年医学中心,其昂贵的设备及人力,则是透过健保由社会整体负担。如此的医学中心,我们岂能坐视他们不断增加?

<刊于2013.06.04联合报D2版-「医学中心家数上限不可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