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好死不如歹活

  • 2013-07-12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好死不如歹活?

杨志良

2013.06.28

国人常避谈死亡,然而人皆有死,死亡是完整人生的一部分,生死皆大事,如何能够不谈?

先了解一下死亡人口现象:其一,台湾2012年死亡人数共15万4千多人,其中男性9万3千多,女性6万1千不到,可简约为9比6,可见男人短命的多,女人则寡妇的多。其二:死亡者80岁以上占38.3%,也就是近4成的往生者活到天年;若以70岁为分界点,则约占三分之二,因此在台湾若70岁以前就作古,说句难听的话,算是「夭寿」了。

人口老化 往生年龄增加

「人生七十今日多」,因为人口持续老化,未来十馀年的死亡人数将再增加,死亡者是80岁以上或至少70岁以上的比率将再提高。

依照华人社会习俗,长者年过80往生,虽一则以悲,却也一则以喜,喜的是长辈能活到天年,因此有在追悼时放鞭炮及宴请悼客的习俗,且讣闻为红色或粉红色,而非一般丧事用的「白帖」。

近年在台湾不论喜事、丧事几乎都用红帖,那如何区分是喜事或丧事呢?

往生者活到天年,即使没有丰功伟业要详加论述,至少也是「族繁不及备载」,因此讣闻是A4大小;而新婚的两人一切有待发展,因此喜帖不大,至多A4一半,是婚、是丧,倒也容易分辨。

十大死因 应改五大死因

至于死亡的原因,众所周知癌症列居首位,2012年癌症死亡人数近4万4千人,占所有死因的28.4%,接近三成;其次是心脏病(1万7千多人)、脑血管疾病(1万1千多人)、肺炎及糖尿病(各9千多人)。这五大疾病就占全部死亡原因的58%,接近六成,因此在台湾统计十大死因没有多大意义,改为五大死因就已足够。

有人说「好死不如歹活」,真是这样吗?可是骂人最毒的话一直是「XXX不得好死」,却没人说「不得好活」,可见好死有时比好活更重要。

常有人开玩笑说,最棒的「好死」是活到九十,仍然耳聪目明、能吃、能喝、能走,与老公或老婆经常打情骂俏,后事早交代一清二楚,连在外与小三(或非现任配偶)生的都安排妥当,该道歉的都诚心诚意的道歉了,获得原谅与否则另当别论,然后某日与三五好友打个小牌,大四喜门清又自摸(不知自古至今有否如此好牌),最后喜极而往生。如此个人幸福,家人又何尝不是?这大概只有心脏病发作才有此命。

缓和医疗 减少病患苦痛

至于癌末或脑血管疾病等患者,是应该事先就签署意愿书,在成为末期病人时接受缓和医疗,在最少痛苦及尊严下往生(今日医学在疼痛控制上有很好的成效);还是应该将苦痛的生命尽量延长,期待「奇蹟」,甚至享用所谓「死亡套餐」呢?

很多癌末患者因为没有签署放弃急救声明,就会经历「死亡套餐」:一开始只是因为喘,送进加护病房,插上呼吸器、放入鼻胃管;接着装上动静脉导管,开始使用静脉营养,可能还要装上导尿管;然后是输血,更末期要洗肾;到真的不行时,还要打强心剂,给予CPR、电击、压胸,甚至急救到肋骨断裂,管路都渗血了,最后才能真正步上死亡之路 (柯文哲语) 。

这一段路,只为了显示儿女尽孝、医师尽力,却是病人、家人、医师及社会的四输!

早立遗嘱 人生不留遗憾

当然在签署接受缓和医疗意愿书的同时,莫忘早些立下遗嘱。我猜想王永庆先生最大的遗憾,也是多位名人及若干长者的遗憾,是未在往生前立下遗嘱,而使家人反目成仇、长期诉讼,甚至不能入土为安,这也算是造成「社会的不健康」,应予以预防。

既然死亡是完整人生的一部份,就不要避讳,早做安排,让自己既好活,也好死吧!

<刊于2013.07.09联合报D2版-「提早安排 既好活、也好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