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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部分负担是为提高医疗品质
杨志良
105.11.10
台湾因为就医方便及民众迷信名医、大医院等种种因素,医学中心及区域医院的门诊、急诊,总是门庭若市,而基层医疗院所则不断萎缩,非常不利于医疗系统的正常发展。健保署为改善此种现象,提议不经转诊,直接前往医学中心或区域医院门、急诊病人,加重其部分负担,希望能达成分级转诊的目标。
然而分级转诊也只是手段,借由病患分流,减少医学中心、区域医院门、急诊的压力,得以有充分的资源,照顾转诊来的杂及重症病患,最终目的是让轻症、重症各得其所,以提高医疗水准。亦即,透过财务的手段,达到提高医疗照护水准的目的。若非如此,加重部分负担就反而会成为阻却弱势者就医的恶政(虽然重大伤病本来就无部份负担,可直接赴医学中心、区域医院就医)。
但是健保署的分级转诊方案,只在调控需求,而未能促使供给方(医疗提供者)进行任何医疗改革。所有医疗改革,从未有只改革需求方而不及于供给方,却能成其事者。因此另一方面,也应该利用支付方式加强改革力道,亦即医学中心、区域医院未经转诊而来的门、急诊病患,降低其支付标准,并提高转诊病患及住院病患的支付标准。日本十几年前便已采取这种做法,双管齐下,故能达到一定的成效。
虽然提高未经转诊病患的部分负担,并不是为了健保财务,然而落实分级转诊,提高医疗品质,其结果必然能对健全健保财务有所助益,因此需以「财务中平」的概念,实施调整部分负担。亦即将提高部分负担的收入,用于降低基层就医的部分负担,如目前的50元降为40元;而对医学中心等不经转诊减少的支付,百分之百用以提高经转诊及住院的支付标准。如此,实施转诊,在财务上不赚不赔,总额不变,只在就医结构上导向结构合理。
一定有人说,这会造成「转诊诊所」出现,专门开转诊单给病患。但别太小看健保署的资讯系统,用统计分析一下子就可以找出这些少数害群之马。也一定有人指出某些特例,分级转诊影响某个人的某次就医。但天下没有完美的制度(这是上帝或佛祖的事),只要是利远大于弊,就该勇敢的实施,某些特例就用特例加以补救吧!
<刊于2016.11.22联合报D4-「分级转诊 医疗提供者也应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