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从未实施「全民健保」

  • 2020-07-06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台湾从未实施「全民健保」

杨志良教授

2020/06/30

健康长寿,是人类的共同愿望。为达到此愿望,即使是初民社会,也均有一套养生保健的信念及医疗系统,使得群体得以延续。现代社会则尝试建立完整的健康保障制度,观念上也从消极的保障疾病治疗,到积极的增进整体健康。

1883年德国首相俾斯麦创立了「疾病保险」,由sickness fund为保险人,以避免因贫而不能就医,开启社会保险的先河。此后多国仿效而称之为「医疗保险」。1978年,各国在阿拉木图发表共同宣言,政府及全体社会必须采取共同行动,保护和促进全体人类健康。因此之后,在制度上多称「全民健康保险」(National Health Insurance)或「全民健康照护」(National Health Services),名称从疾病、医疗而至健康,观念层次有很大的提升。

由此观之,台湾自1995年起实施的「全民健保」,根本是「虚有其名」,因为台湾的全民健保只提供医疗,从未提供健康促进与预防。预防保健的工作是由国民健康署担当,2019年度总预算只有18亿;传染病防治则由疾病管制署负责,年度预算58亿,二者相加76亿,其中人事及行政费用恐要佔到三分之一以上。而「全民健保」不含行政人事费用,仅只医疗就超过7000亿,预防保健不及医疗支出的百分之一。所以可以肯定的说,台湾至今只有「全民医保」,从未实施「全民健保」。因为只有「医保」,没有「健保」,所以国人的平均馀命虽然一再延长,为80.6岁,但不健康的平均馀命却扩张至8.4年(即躺在床上失能的岁月,2020年6月29日卫福部公布)。进步的国家在健康照护下,不健康的寿命受到压缩,而台湾却在扩张,这是台湾实行全民健保最大的失误。

1988年上半年,经建会负责全民健保行政工作的蔡勳雄处长,亲临本人在台大公共卫生研究所的研究室,请我召集国内人才,组成全民健保规划小组,担任国内研究小组召集人。当时本人提出三个条件,第一个就是将预防保健纳入健保给付之一,他也当场同意。

1993年受立法院厚生会委讬,主持草拟「国民健康保险法草案」,亦将预防保健纳入保险给付,但全民健保法立法时,并未纳入;二代健保修法时,本人强烈主张纳入,但付费者代表(认为要多付费)及医疗提供者(认为病患会减少)均强烈反对,只有同为公卫人的涂醒哲立委强力支持,功败垂成。

近代医学的发展可说是「上穷碧落下黄泉」,小可以从DNA中的一段发展出精准医疗,但另一方面,却体认到「大健康」才是根本之道,如臭氧层破洞、地球暖化、物种大量灭绝等,对人类健康造成的重大威胁,均大于心脏病、癌症及三高。再如发现社会心理健康的重要性,良好社会互动对健康有绝对的影响。众多的研究也显示,社区安全与良好的政府组织,是全体民众健康的决定性因素。由于健康科技不断进步,今日之是,可能为昨日之非,反之亦然,盼政府与民众皆能与时俱进,从最新的研究中获得真正促进健康的方法。否则,等到生病了才寻求医疗,乃是下策。

 

 

<刊于2020.07.06联合报D4「只医病没预防 台湾从未实施「全民健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