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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与「疗效之外」的事
杨志良教授
2020.05.29
近日有关癌症免疫疗法的讨论相当热烈,不论是在决定药物给付的「全民健康保险药物给付项目及支付标准共同拟订会议」、掌管保险医疗给付费用总额等事项的「全民健康保险委员会」或是立法院皆多有讨论。
遥想当年癌症免疫疗法问世,让许多癌症病友多了一线生机,无奈因药价太高,健保在考量财务冲击的前提下,迟迟难以通过健保给付。多年前我便以台湾病友联盟理事长的名义发声争取,呼吁政府应加速新药引进时程,亦于107年的时候在「公共政策网络参与平台」发起提案,于短短十数天内便达成5000多人的联署,足见民众对于癌症新药的渴望与期盼。
108年1月,健保署的共拟会议总算不负众望的通过了癌症免疫疗法给付,遗憾的是碍于经费考量,仅能有限度的给付,当时一共通过了8种癌别、11项的适应症,但却只编列8亿元的预算,引发了大量病友的担忧与医师的质疑,一方面是经费不足名额有限,担心等不到治疗的机会;另一方面则是受限经费,订定了严格的给付规范,病情不够严重者,没有资格受到健保给付,然而对于病情十分严重者,又如何期待有多好的疗效呢?
给付癌症免疫疗法至今约1年有馀,在接受免疫治疗的1千多名癌症病友中,约有3成的病友病情得到了控制,虽然数字看似不高,但因受限于严苛的给付规范,病情严重者能有如此成效,已是相当可观!
然而今年4月起,肝癌及胃癌却被排除在给付之外,原因是认为其「疗效不佳」,但究竟何谓疗效不佳?据个人理解,经过这一年的真实数据呈现,肝癌的治疗反应率比申请时所提供的临床数据来的还高,同时也比原先的标靶治疗疗效好上数倍,不禁让人怀疑何谓「疗效不佳」,思来想去,恐怕是跟其他免疫治疗范畴下的适应症相比吧!的确,其馀适应症的治疗反应率比肝癌高出不少,但不同癌别的疗效本不应平行比较,应该予以更全盘的考量,现行肝癌二线标靶药物不只反应率低、副作用也强,病友往往难以忍受其肝毒性等副作用而放弃治疗,如今免疫疗法被排除后,他们应该如何是好?更遑论肝癌的发生有其历史成因,过去没有B肝疫苗施打、也没有C肝口服药治疗,而慢性B、C型肝炎正是造成肝癌的主要原因,面对这些过往我们无能为力而生的疾病,现在我们又要再次撒手不管吗?
对于健保资源有限这件事情,相信各界多有深切体会,健保署长期致力在有限的经费下,努力提供良好的药物给付,此次健保署也不是仅排除掉肝癌胃癌给付,还对某些疗效较佳的适应症做了部分放宽,实属不易。但我们认为不是只有疗效好的该放宽,疗效不佳的更应该检讨其给付规范是否合理!
去年健保署曾多次公开表示,将争取更多的经费投入免疫疗法中,但病友们等到的却是肝癌胃癌被排除给付,病友们也明白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但是不是应该先经过更全面的考量与研议,而非迳行剥夺病友治疗权利。
现行药品给付协议中有所谓的无效退费概念,也就是实质上健保仅负担有疗效病人的费用,其馀则由药商吸收,有疗效的病人愈少;则健保署负担的也愈少,或许这一折衷方式,有望解决眼下的问题,至于未来,恐需待进一步的健保制度改革才能处理,愿健保署与厂商能积极达成协议,以全病友权益。
<刊于2020.06.08联合报D4「免疫疗法给付之争 别只看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