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让国际医疗与全民照护相辅相成

  • 2014-08-05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让国际医疗与全民照护相辅相成   

2014.7.16

杨志良

 

台湾是否应该发展国际医疗以及国际医疗应该如何发展,是否该在自由经济示范区设医疗专区,至今仍各说纷纭。

支持者认为台湾发展国际医疗,完全具备医疗资金、医疗人才与照护品质等方面的优势;而且,国际竞争激烈,机会稍纵即逝。反对者则担心将导致医疗更加商业化,并会对健保病患的照顾产生排挤效应。双方的争辩,似乎迄无交集。

黄院长达夫日前在联合报为文,指出我支持自由经济示范区医疗特区,并为它做广告。此举是将医疗及教育当生意做,基本上有违非营利事业的核心价值,腐化医疗价值观

黄院长一向为医界及我个人景仰的前辈,万分感谢他殷切的指教及在文中给予我个人过去的若干做为予以肯定。今日医界领袖大多对医界乱象不置一词,上焉者无为而治,而多数则以扩大版图、军备竞赛、关说利益、增加盈收为职志,能以提升医学教育、医疗品质及医疗服务为职志并不时提出改革诤言者则似为少数。

    然而国际医疗是否办理及其如何办理、该设置何处是不用层次的问题,应该分别论述。台湾具有发展国际医疗的条件无庸置疑,服务业也是台湾目前及未来经济发展的方向。医疗是人照顾人的行业,对增进就业及提升薪资水准具有正面的效益,此为台湾目前及未来所急迫需要者。国际上的经验也显示国际医疗不必然影响或伤害全民健康照护,甚至可相辅相成,重点是在如何执行。

 

    我一再强调且多次撰文主张国际医疗只能在特区进行而强烈反对目前正在实施的国际医疗,也就是所谓「前店后厂」,不区分国人与国际医疗,不但造成大小眼,也必然进一步影响医病关系。特别是公立医院及财团法人医院这些公共的医院,他们利用国家及社会

大众的资源,享受各种租税的减免,大赚钞票却不用缴税,在专区设立后应予排除在执行国际医疗之外,且不应容许外国医师来台从事国际医疗,高尖人才不足,则要加强培养,包括送至国外进修才是正途。

 

    设置专区则是商业行为,目前法令根本不容许公立医院及财团法人医院盈馀搬到特区设立商业化医院,这是严重犯法的行为,黄院长似可不必过虑。设立特区才能严格区分「非营利事业的核心价值」与商业行为,而非目前容许各个医院混水摸鱼通吃健保及国际医疗。政府单位若以我做广告,但未完整将前述重要主张呈现,则个人在此提出严正的抗议。

 

    个人一再指出若停止国际医疗并不能阻上医疗人才流失,而台湾培育过剩的各类医事人力,我们也应有责任扩大他们在台湾执业的空间。

 

<刊于2014.7.20联合报A14-「让国际医疗与全民照护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