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 大家都服替代役

  • 2015-04-13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大家都服替代役

杨志良

2015.04.02

 

    青壮男士聚在一起,酒酣耳热之馀,大多谈二件事,第一件当然是女人,第二件则是在军中服役的种种。从人生阶段来说,服役有如成年礼。在众多人类社会,多有成年的仪式,如脚绑绳索从高塔跳下、只手伸入装满红蚁的竹筒、独自猎取一头山猪,甚至出草猎取敌对部落的人头。在长者指导下,凡是完成试炼的年轻人就是成人,享有成人的地位,同时尽成人的义务。当然也有只举行类似「弱冠」的仪式,就表示成人。在台湾,年满十八岁在全面募兵之前就有服兵役的义务,犯罪也就不在受未成年不受刑法的权利,也就是在法律上宣告成人,既然要尽义务,也就该享权利,这也是认为满十八岁就应有投票权的道理。

 

    在男性全民服兵役的年代,雇主常强调受雇者要「役毕」,一是为避免受雇者因服役而工作中断,更重要的是「役毕」者经过「合理的要求是训练,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练」(每个训练班长的口头禅),原本茶来伸手、饭来张口,早上起不了床的夜猫子,连棉被都不折的少爷,在服役期间只好早睡早起,棉被要折成豆腐块,要与同袍同起、同作,不但要过团体生活,且常需相互合作掩护,以能集体摸鱼。因此国家花大笔经费,一方面是让青年保家卫国,在承平时期则是替事业主从事「职前训练」,虽有些家长想办法让儿子不要服兵役,但也有不少家长期待儿子在军中有所成长。特别在小国寡民或有外在威胁的国家,男子服役是必然,如以色列、新加坡、韩国等等,而以色列更是女子不但服役,且亦担任第一线的战斗任务。

 

    目前台湾已将改为全面募兵制,其是非在此不论,但替代役则不应取消,我国目前的平均馀命,马上将达到男80、女85,在漫长的一生中,贡献一年半载提供社会服务,算是一种义务应不为过。

 

    台湾目前人口快速老化,失能者(自己不能独立完成饮食、排泄、洗澡、更衣、移动等,必须有人协助才能完成起码生理需求)七十馀万,且快速增加中,政府目前的十年长期照顾计画只照顾十馀万人,过得去的家庭雇用二十万外劳,而四十馀万失能者常让家人照顾者心力交瘁,自2011年84岁王姓老翁不忍爱妻饱受巴金森症之苦,自己又年迈逐渐缺乏照顾能力,而亲手以螺丝起子结束爱妻生命,投案后直言认罪而不认错,制度杀人,令人鼻酸,之后媒体报导照顾者终结挚爱失能亲人的事件层出不穷。

 

    但观察北欧国家,及实施长照保险的日本、韩国,几乎全不用外劳,自己的长者自己照顾,照顾长者是理所当然高尚的工作,台湾由于长期少子化,未来每年将减少十八万劳动人口,因此我们不但要继续实施替代役或让年轻人,在一生中至少要有一年半载从事社会服务工作,且不但男性如此,女性也应该全面实施社会役。让年轻女性在接受一定培训后,除了照顾失能者,也应到托儿所、幼儿园,协助照顾婴幼儿,体会扶老及养儿育女的辛劳,协助家中有失能老人及年轻夫妇有幼年子女的家庭。而从事此工作者,将来自己有需要时,则安排优先获得此服务,类同捐血者,自己及家人可优先获得输血。

 

    在社会役制度下,国人相互帮忙,创建祥和社会。而服社会役者,也应获得起码之报酬,例如不少于卖槟榔或冷饮等低阶服务业的收入或最低工资,经费则因加税难于登天,一方面因税制不公,政府贪腐及蚊子馆不断,民众虽爱心满满,但不放心将钱交给政府,财团又常威胁只要加税,就会造成财富外移,但他们从未解释为何,但各主要国家税赋均高于台湾,为何财富为大量流入台湾,既然如此宜以指定用途税为之,指定用途税用途明确、易于监督、民众有感,且可增加就业人数,降低青年失业率,有助于GDP的成长,更重要者可培养青年照顾老小的技能及体会身老病死,有助于青年人人格的成熟。在财源方面,例如菸的健康捐再加10元,烈酒捐每瓶加100元,又可减少酒驾,一举二得,每笔证券交易20元等,则老有所终、幼有所养、壮有所用(照顾自己的老及幼),天下大同矣。

 

 

<刊于2015.04.06天下杂志网络专栏「独立评论@天下」

周一专栏:大家都服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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