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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蔡准总统务实看待我国长照制度
杨志良
2016/02/23
即将就职的准总统蔡英文女士, 2月22日在台北荣总高龄医学中心学术研讨会上明确表示,未来执政后,将以指定税收加上公务预算,筹措每年300-400亿元资金,投入长照服务。也就是定调长照财源将采税收制,令人不得不忧心已送至立法院审议的长照保险法草案,恐将命运多舛,甚至胎死腹中。
众所周知,我国人口老化速度几乎是世界之最,在104年底,65岁以上人口已超过293万人,占率超过12.5%,估计107年将超过14%,达高龄社会;114年超过20%,成为超高龄社会。另外也因少子化,致劳动人口减少,104年是5.91个人照顾1位老人,114年是3.38人,但到了150年,则是1.23人照顾1位老人。家庭结构改变,家里照顾人手愈来愈少,导致照顾者伤害受照顾者的悲剧一再重演,完备我国长照制度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我之前已为文说明,蔡女士所提的300-400亿元长照财源,约占我国GDP(约17兆元)的0.2%,与其他以全民为照护对象的国家,比率多数在1%-3.2%之间相较,该新增规模是不够的。其实也有不少学者专家为文表达同样的观点,如台北荣总高龄医学中心主任陈亮恭指出,曾以全国轻度失能总人口数计算,若全部申请足额的长照服务,所需费用就已破400亿元,还不包括中重度的失能者。如此高额的费用,税收制不可能应付得来。因此,蔡女士所提出的版本,不仅无法满足我国长照的基本需求,也将使长照资源投入不足,人力及资源的发展缓慢,长远不利资源的建置。以健保为例,开办后的前十年,医疗资源发展相当快速,道理很简单,是因为有稳定的财源,才会有人愿意投入发展资源。
再者,有人担心,保险制将诱导需求,产生浪费,这实在是见树不见林的看法。以健保为例,不可否认也存在医疗浪费的现象,但可以透过提供者及付费者(买卖双方)的协商及制衡机制,达到全民参与的目的,使费用控制在一定的成长率内。反观若以公务预算支应,完全由行政部门主导,民众不仅较无成本意识,更不会珍惜资源,也因缺乏提供者与付费者间的协商,而使服务提供者容易流于官僚。所以未实施健保的国家,在缺乏各界参与和监督下,浪费情形更为严重。保险制会造成浪费的观点,只是从微观的角度在看事情,而未从宏观的立场来看整体制度的利弊得失。
也有人指出,保险制将增加民众负担,很多付费者用不到,且不如税制公平。真的是这样吗?其实我们都知道,家中只要有一人失能,影响所及绝非个人,还包括同住的家人,以及已嫁娶或独立生活的亲人,所以虽然自己用不到,但长辈及亲人用得到,这就是社会保险自助互助的价值所在。
至于税收制,如目前提出的加征营业税0.5%,也是增加全民负担,况且97年实施的国民年金法,已明定中央政府应负担款项财源之一,即加征营业税1%,却迄今仍无法落实。就算未来完全执政的民进党可顺利加征营业税0.5%,也会面临国民年金与长照服务何者优先的问题。况长照保险规划,未来保险费的负担随同健保并一并收缴,已经考虑量能负担的公平性。且采用全民健保的国家(如荷兰、德国、日本、韩国等),其长照制度亦采保险制,几无一例外,使医疗照护与长期照顾兼筹并顾,除可顺利连结二个保险的行政管理及保险费收取外,并可使新制度的推行更为顺遂。更何况税收制雇主不必缴费,难道又是向雇主及财团靠拢,而忽略全民的需求吗?
所以,蔡准总统的长照政策,只能说是扩大服务量能的短期措施,长期而言,多数的专家学者还是力主应该推动长照保险,因为以我国的老化速度,仅靠政府每年300-400亿元的经费,是远远不够的,况以我国的税制,亦不足以因应快速的长照需求。蔡准总统将长照政策列为上任后的重大施政方向,建议蔡女士审慎看待长照保险对我国的重要性,在急于修正长照服务法,纳入更多财源之际,也要同步审查长照保险法草案。该法攸关未来长照财源的充足性及稳定性,毕竟财源确定,才能吸引更多资源及人力的投入,更何况长照保险法通过之后还需要一段时间的准备期。希望蔡女士让攸关长期财源筹措的长照保险法草案立法通过,以完备我国的长照制度。
<刊于2016.2.24 ETtoday东森新闻云「云论」:请蔡准总统务实看待我国长照制度>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24/652284.htm?feature=todaysforum&tab_id=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