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国际医疗

  • 2014-07-01
  • 资讯处管理者(勿异动)

再论国际医疗

杨志良

2014.6.6

    是否积极推动国际医疗,以及在自由经济示范区开放国际医疗,最近引起许多争议及讨论。但是台湾在医疗资金、医学科技、照护品质等层面,在国际上均占有优势,也是国人很大的骄傲,是台湾少数具国际竞争力的项目之一。任何兴革必然有利也有弊,若因为过份的防小弊、除小害,反而将大利也一并除去,实在可惜,因此必须冷静客观的严谨分析利弊得失。

    首先,从需求面上观之,寻求国际医疗的人士,不太可能是为了小病、急诊,及慢性病,例如伤风感冒、糖尿病、高血压、高血脂、拉肚子及一般外伤等等。加上法令不容许传染病人进入台湾就医,所以除美容、健检外,国际医疗最大需求就是需要排程的、以外科系为主的选择性医疗(Elective Surgery)。因此开放国际医疗对国人最常使用的一般疾病治疗排挤有限,占台湾医师人力4成以上的开业医师,也不致因此大规模改为照顾国际人士。

    那么,会不会因此影响国人的选择性医疗呢?只要对国内医疗体系稍有了解的人士都知道,台湾自从实施健保以来,包括专科医师在内的医师人数,以及病床数的成长,都远超过人口的成长。选择性医疗的主要项目,如白内障、人工关节、心导管置放支架、缩胃减重、前列腺摘除(括除)、心脏、肾脏、肝胆及骨髓移植(适合的配对及来源也是问题)等,都没有足够的病患。除了特定名医,其实不少人力及设备是閒置的,在医院管理上称为「吃不饱」。此外如护理、检验、放射、复健、职能等等医疗人力及设备,也是供给过剩,只是没有足够需求能支付足够薪资,吸引他们投入职场。

所以发展国际医疗,增加需求,反而能使「人尽其才,物尽其用」,也可使更多年轻医师投入这些专门科别。若此时不开放,中国经济日益发展,一旦可以提供更好的条件,人民有迁徙及选择职业的自由,不可能限制他们「西进」,届时台湾反而落得一场空。另一方面,付钱观光不会心存感激,但医院救命,病患即使付费,也常心存感激,甚至愿提供捐助以支持医师研究发展。

    至于最被抨击的「五大皆空」现象,黄煌雄监委根本是「下错诊断,开错药」,问题不在健保,而在医院管理者。因为健保给付是支付给医院统筹运用,而非直接给个别医师(医事人员),医院不愿支付相应薪资予特别艰苦科别的医师,劳逸不均,付出与所得不成正比,当然会造成五大皆空。在目前总额支付下,多数医院仍有盈馀,所以问题是必须有「棍棒」将结馀分给医事人员。就像SARS后,在各界压力下,卫生署规定医院床数与感染科医师比,否则评鑑就不能通过,很快的各医院就都有足够感染科医师了。因此只是增加支付标准(当然总额再微幅增加也是必要的),不对医院实施「棍棒」,只是增加医院结馀,扩建医院及军备竞赛而已,对改善医事人员薪资待遇不会有任何帮助。

    因此问题是卫服部敢不敢得罪各大医院的诸侯,规定各艰困科R1到R3(第一到第三年住院医师)必须维持多少名,否则评鑑就不通过,如此,医院自然会调整薪资工作条件,以吸引人才。例如目前一般R1为6万至8万,外科10万,如果提高到15万,还怕没有「勇医」投入外科吗?

    也有人认为目前制度下,医院已可执行国际医疗,何必设立专区?但医院内二类病患混合,即使不大小眼,健保病人也会怀疑「重国际轻国人」。设立专区反而容易管理,人力与设备利用明确,对国人就医影响易于评估及调整。

    台湾目前经济发展,最需要的是促进专业人员在地就业,及提高薪资水准(医院支出半数是薪资),国际医疗可促进更多年轻医师(医事人员)加入医疗行业,重大灾难时也可有更多馀裕从事救灾。另一方面,Business is Business,国际医疗是商业行为,营业税及营利事业所得税一毛也不该少,如果规定至少一半外加给健保总额,以促进医疗体系均衡发展,不也是美事一件?

<刊于2014.06.10联合报D2-「发展国际医疗 有助人尽其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