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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效」與「療效之外」的事
楊志良教授
2020.05.29
近日有關癌症免疫療法的討論相當熱烈,不論是在決定藥物給付的「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共同擬訂會議」、掌管保險醫療給付費用總額等事項的「全民健康保險委員會」或是立法院皆多有討論。
遙想當年癌症免疫療法問世,讓許多癌症病友多了一線生機,無奈因藥價太高,健保在考量財務衝擊的前提下,遲遲難以通過健保給付。多年前我便以臺灣病友聯盟理事長的名義發聲爭取,呼籲政府應加速新藥引進時程,亦於107年的時候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發起提案,於短短十數天內便達成5000多人的聯署,足見民眾對於癌症新藥的渴望與期盼。
108年1月,健保署的共擬會議總算不負眾望的通過了癌症免疫療法給付,遺憾的是礙於經費考量,僅能有限度的給付,當時一共通過了8種癌別、11項的適應症,但卻只編列8億元的預算,引發了大量病友的擔憂與醫師的質疑,一方面是經費不足名額有限,擔心等不到治療的機會;另一方面則是受限經費,訂定了嚴格的給付規範,病情不夠嚴重者,沒有資格受到健保給付,然而對於病情十分嚴重者,又如何期待有多好的療效呢?
給付癌症免疫療法至今約1年有餘,在接受免疫治療的1千多名癌症病友中,約有3成的病友病情得到了控制,雖然數字看似不高,但因受限於嚴苛的給付規範,病情嚴重者能有如此成效,已是相當可觀!
然而今年4月起,肝癌及胃癌卻被排除在給付之外,原因是認為其「療效不佳」,但究竟何謂療效不佳?據個人理解,經過這一年的真實數據呈現,肝癌的治療反應率比申請時所提供的臨床數據來的還高,同時也比原先的標靶治療療效好上數倍,不禁讓人懷疑何謂「療效不佳」,思來想去,恐怕是跟其他免疫治療範疇下的適應症相比吧!的確,其餘適應症的治療反應率比肝癌高出不少,但不同癌別的療效本不應平行比較,應該予以更全盤的考量,現行肝癌二線標靶藥物不只反應率低、副作用也強,病友往往難以忍受其肝毒性等副作用而放棄治療,如今免疫療法被排除後,他們應該如何是好?更遑論肝癌的發生有其歷史成因,過去沒有B肝疫苗施打、也沒有C肝口服藥治療,而慢性B、C型肝炎正是造成肝癌的主要原因,面對這些過往我們無能為力而生的疾病,現在我們又要再次撒手不管嗎?
對於健保資源有限這件事情,相信各界多有深切體會,健保署長期致力在有限的經費下,努力提供良好的藥物給付,此次健保署也不是僅排除掉肝癌胃癌給付,還對某些療效較佳的適應症做了部分放寬,實屬不易。但我們認為不是只有療效好的該放寬,療效不佳的更應該檢討其給付規範是否合理!
去年健保署曾多次公開表示,將爭取更多的經費投入免疫療法中,但病友們等到的卻是肝癌胃癌被排除給付,病友們也明白巧婦難為無米之炊,但是不是應該先經過更全面的考量與研議,而非逕行剝奪病友治療權利。
現行藥品給付協議中有所謂的無效退費概念,也就是實質上健保僅負擔有療效病人的費用,其餘則由藥商吸收,有療效的病人愈少;則健保署負擔的也愈少,或許這一折衷方式,有望解決眼下的問題,至於未來,恐需待進一步的健保制度改革才能處理,願健保署與廠商能積極達成協議,以全病友權益。
<刊於2020.06.08聯合報D4「免疫療法給付之爭 別只看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