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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蔡準總統務實看待我國長照制度
楊志良
2016/02/23
即將就職的準總統蔡英文女士, 2月22日在台北榮總高齡醫學中心學術研討會上明確表示,未來執政後,將以指定稅收加上公務預算,籌措每年300-400億元資金,投入長照服務。也就是定調長照財源將採稅收制,令人不得不憂心已送至立法院審議的長照保險法草案,恐將命運多舛,甚至胎死腹中。
眾所周知,我國人口老化速度幾乎是世界之最,在104年底,65歲以上人口已超過293萬人,占率超過12.5%,估計107年將超過14%,達高齡社會;114年超過20%,成為超高齡社會。另外也因少子化,致勞動人口減少,104年是5.91個人照顧1位老人,114年是3.38人,但到了150年,則是1.23人照顧1位老人。家庭結構改變,家裡照顧人手愈來愈少,導致照顧者傷害受照顧者的悲劇一再重演,完備我國長照制度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緩。
我之前已為文說明,蔡女士所提的300-400億元長照財源,約占我國GDP(約17兆元)的0.2%,與其他以全民為照護對象的國家,比率多數在1%-3.2%之間相較,該新增規模是不夠的。其實也有不少學者專家為文表達同樣的觀點,如台北榮總高齡醫學中心主任陳亮恭指出,曾以全國輕度失能總人口數計算,若全部申請足額的長照服務,所需費用就已破400億元,還不包括中重度的失能者。如此高額的費用,稅收制不可能應付得來。因此,蔡女士所提出的版本,不僅無法滿足我國長照的基本需求,也將使長照資源投入不足,人力及資源的發展緩慢,長遠不利資源的建置。以健保為例,開辦後的前十年,醫療資源發展相當快速,道理很簡單,是因為有穩定的財源,才會有人願意投入發展資源。
再者,有人擔心,保險制將誘導需求,產生浪費,這實在是見樹不見林的看法。以健保為例,不可否認也存在醫療浪費的現象,但可以透過提供者及付費者(買賣雙方)的協商及制衡機制,達到全民參與的目的,使費用控制在一定的成長率內。反觀若以公務預算支應,完全由行政部門主導,民眾不僅較無成本意識,更不會珍惜資源,也因缺乏提供者與付費者間的協商,而使服務提供者容易流於官僚。所以未實施健保的國家,在缺乏各界參與和監督下,浪費情形更為嚴重。保險制會造成浪費的觀點,只是從微觀的角度在看事情,而未從宏觀的立場來看整體制度的利弊得失。
也有人指出,保險制將增加民眾負擔,很多付費者用不到,且不如稅制公平。真的是這樣嗎?其實我們都知道,家中只要有一人失能,影響所及絕非個人,還包括同住的家人,以及已嫁娶或獨立生活的親人,所以雖然自己用不到,但長輩及親人用得到,這就是社會保險自助互助的價值所在。
至於稅收制,如目前提出的加徵營業稅0.5%,也是增加全民負擔,況且97年實施的國民年金法,已明定中央政府應負擔款項財源之一,即加徵營業稅1%,卻迄今仍無法落實。就算未來完全執政的民進黨可順利加徵營業稅0.5%,也會面臨國民年金與長照服務何者優先的問題。況長照保險規劃,未來保險費的負擔隨同健保並一併收繳,已經考慮量能負擔的公平性。且採用全民健保的國家(如荷蘭、德國、日本、韓國等),其長照制度亦採保險制,幾無一例外,使醫療照護與長期照顧兼籌並顧,除可順利連結二個保險的行政管理及保險費收取外,並可使新制度的推行更為順遂。更何況稅收制雇主不必繳費,難道又是向雇主及財團靠攏,而忽略全民的需求嗎?
所以,蔡準總統的長照政策,只能說是擴大服務量能的短期措施,長期而言,多數的專家學者還是力主應該推動長照保險,因為以我國的老化速度,僅靠政府每年300-400億元的經費,是遠遠不夠的,況以我國的稅制,亦不足以因應快速的長照需求。蔡準總統將長照政策列為上任後的重大施政方向,建議蔡女士審慎看待長照保險對我國的重要性,在急於修正長照服務法,納入更多財源之際,也要同步審查長照保險法草案。該法攸關未來長照財源的充足性及穩定性,畢竟財源確定,才能吸引更多資源及人力的投入,更何況長照保險法通過之後還需要一段時間的準備期。希望蔡女士讓攸關長期財源籌措的長照保險法草案立法通過,以完備我國的長照制度。
<刊於2016.2.24 ETtoday東森新聞雲「雲論」:請蔡準總統務實看待我國長照制度>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60224/652284.htm?feature=todaysforum&tab_id=2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