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酒捐,此其時

  • 2019-03-04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烈酒捐,此其時

楊志良  教授

2019/02/28

    近日連續幾起酒駕肇禍的意外,造成寶貴生命殞落,家庭破碎。更因為有肇事者是多次的累犯,讓民眾更加激憤,紛紛要求加重刑責嚴懲。

    自古以來,酒的形象就十分兩極,沒有酒,就沒有曹操的「何以解憂?唯有杜康」,也沒有李白的「古來聖賢皆寂寞,惟有飲者留其名」,多少美妙詩詞、歌曲、文學、美術、思想等等,可能都不會出現了。

    但是有了酒,卻也有了傷身、誤事、害命的種種憾事。飲酒過量傷害甚大,酒精成癮傷肝,多用健保外,酒後自我控制力下降,常常無法遵守社會規範,同時對機械操控能力也大幅下降,除了酒駕會造成人命、財物的傷害,家暴、鬥毆、自殘,也常是酗酒所引起。

    其中,酒駕因為是造成不相干他人的傷害,特別可惡,包括蔡總統在內,都不斷要求加重刑罰,但對防制酒駕的成效依然不如預期。建議應仿照菸害防制,從加徵烈酒(蒸餾酒)健康捐著手。

    當年在董氏基金會及孫越極力推動,並經各界的努力之下,終於通過菸害防制法,戰勝菸商及菸商收買的「菸立委」,徵收菸品健康捐,用於宣導菸害、提供免費戒菸門診。也不再有菸品廣告、菸促小姐(遞上免費香菸並點菸);公共場所包括餐廳,也全面禁菸。

    之後健康捐多次調漲,各項研究結果顯示,吸菸人口大幅減少,健康捐功勞甚偉。

    我當年擔任衛生署長時,正逢調漲健康捐,有「菸委」質詢,認為健康捐影響基層民眾起碼的「生活需求」,及加重經濟負擔;且大家少抽或不抽,菸捐減少,就沒有經費挹助健保。

    我簡單回答說,菸貴少買,省下來的錢都是民眾的,政府又不會拿走,用以買水果青菜、雞蛋牛奶、帶家人出遊,不是更好?若大家不抽菸,當然不必再推行菸害防制,健保也不必再為菸害支出大筆醫藥費,各界得利。

    同理,衛生署(現為衛服部)早就擬訂烈酒健康捐(先從烈酒開始)徵收辦法,但遭遇「烈酒立委」強力反對,根本送不到行政院。目前全民反對酒駕,正是闖關時機,請各界強力支持,力抗酒商及「酒立委」,除立法實施,烈酒健康捐用於宣導酒駕危害、設立戒酒門診、挹助健保費等,並應禁止烈酒廣告,禁止「酒促妹」在餐廳促銷酒品。

 

<刊於2019.03.01蘋果日報A23版「重懲酒駕 「烈酒捐」闖關好時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