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醫療浪費

  • 2013-01-08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醫療浪費

                                                            楊志良

100.04.22

    「醫療浪費」一直是衛生署及健保局執行不力的包袱及心中永遠的痛,健保(全民健康照護)沒有辦法不浪費,只是程度而已,WHO 2010年的年度報告,依據所有的證據,各國20%-40%的醫療支出是浪費掉的,美國全年2萬億美金的醫療支出,至少6000億(台灣健保一年才150億美金)是浪費掉的。醫療浪費各國如此,台灣也醫療必然浪費的原因如下:

1.  全民健保或公醫制度就是讓就醫與付費的時點分開。因為健保,就醫時只付少許部分負擔,價格大幅下降,經濟學上簡單的邏輯,價格下降,消費必然增加,包括必要的及不用白不用的,然而就醫時不付費,但平時交健保費或稅,卻又是要避免因貧不能就醫或因病而貧,是良好醫療體系欲達成最重要的目標之一。

2.  生命無價,有些治療只對少數的人有效,但不用怎知無效。

3.  醫療有很高的不確定性,同樣的醫療對相同的病患常有不同的結果,在民眾不用付費下,醫療提供者實行防禦性醫療必然普遍實行,以避免醫療糾紛。

4.  健保下判定是否發生風險(是否生病由民眾決定)及需何種理賠(治療由醫師決定)均非操在保險人(健保局)手中,且理賠次數達比壽險(最多一次)及產物險(幾乎都未發生理賠)高出甚多(每人一生平均門診就醫近千次,住院7-8次),道德風險機率(民眾浪費或醫界A健保),較壽險及產險高出不知多少倍。

5.  人類無法制定「能阻卻不當醫療,但不妨礙尋求合理醫療」的部分負擔。同樣的50元部分負擔,對富有者如無物,對一家四口一碗泡麵者,卻是一餐。同樣金額對不同所得者「效用」不同。如果實施全民健保的目標是全民都可獲得必要的醫療照護,則部分負擔只能低而不能高,但必須接受某種程度的浪費,否則乾脆不要健保,兩害相權只能取其輕。

    因為有全民健保,醫療提供者需要申報費用及接受醫療利用的審查,我們才知道浪費在哪裡,若沒有健保,那麼醫師就可予取予求,該給什麼治療、什麼檢查、價格如何,各憑良心。因此在健保後,醫療利用的適應症及價格(任何藥品或檢查,列入健保後,價格均在健保局代表民眾審核議價後,大幅下降。在個人對此通常無能為力,特別是緊急狀態下)。因此如果比較健保前後醫療費用上漲的情形,則可發現全民健保後,費用上漲率比健保前為低。台灣如此,世界各國也是實施全民健康照護的國家,費用上較未實施者為低,也是明證。

    醫療浪費不可避免,是衛生署、健保局的原罪,但相信台灣的醫療浪費不見的比其他國家嚴重。然而對因為實施健保才發現的浪費,仍應竭盡一切努力,加以消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