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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國際醫療與全民照護相輔相成
2014.7.16
楊志良
台灣是否應該發展國際醫療以及國際醫療應該如何發展,是否該在自由經濟示範區設醫療專區,至今仍各說紛紜。
支持者認為台灣發展國際醫療,完全具備醫療資金、醫療人才與照護品質等方面的優勢;而且,國際競爭激烈,機會稍縱即逝。反對者則擔心將導致醫療更加商業化,並會對健保病患的照顧產生排擠效應。雙方的爭辯,似乎迄無交集。
黃院長達夫日前在聯合報為文,指出我支持自由經濟示範區醫療特區,並為它做廣告。此舉是將醫療及教育當生意做,基本上有違非營利事業的核心價值,腐化醫療價值觀。
黃院長一向為醫界及我個人景仰的前輩,萬分感謝他殷切的指教及在文中給予我個人過去的若干做為予以肯定。今日醫界領袖大多對醫界亂象不置一詞,上焉者無為而治,而多數則以擴大版圖、軍備競賽、關說利益、增加盈收為職志,能以提升醫學教育、醫療品質及醫療服務為職志並不時提出改革諍言者則似為少數。
然而國際醫療是否辦理及其如何辦理、該設置何處是不用層次的問題,應該分別論述。台灣具有發展國際醫療的條件無庸置疑,服務業也是台灣目前及未來經濟發展的方向。醫療是人照顧人的行業,對增進就業及提升薪資水準具有正面的效益,此為台灣目前及未來所急迫需要者。國際上的經驗也顯示國際醫療不必然影響或傷害全民健康照護,甚至可相輔相成,重點是在如何執行。
我一再強調且多次撰文主張國際醫療只能在特區進行而強烈反對目前正在實施的國際醫療,也就是所謂「前店後廠」,不區分國人與國際醫療,不但造成大小眼,也必然進一步影響醫病關係。特別是公立醫院及財團法人醫院這些公共的醫院,他們利用國家及社會
大眾的資源,享受各種租稅的減免,大賺鈔票卻不用繳稅,在專區設立後應予排除在執行國際醫療之外,且不應容許外國醫師來台從事國際醫療,高尖人才不足,則要加強培養,包括送至國外進修才是正途。
設置專區則是商業行為,目前法令根本不容許公立醫院及財團法人醫院盈餘搬到特區設立商業化醫院,這是嚴重犯法的行為,黃院長似可不必過慮。設立特區才能嚴格區分「非營利事業的核心價值」與商業行為,而非目前容許各個醫院混水摸魚通吃健保及國際醫療。政府單位若以我做廣告,但未完整將前述重要主張呈現,則個人在此提出嚴正的抗議。
個人一再指出若停止國際醫療並不能阻上醫療人才流失,而台灣培育過剩的各類醫事人力,我們也應有責任擴大他們在台灣執業的空間。
<刊於2014.7.20聯合報A14-「讓國際醫療與全民照護相輔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