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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服替代役
楊志良
2015.04.02
青壯男士聚在一起,酒酣耳熱之餘,大多談二件事,第一件當然是女人,第二件則是在軍中服役的種種。從人生階段來說,服役有如成年禮。在眾多人類社會,多有成年的儀式,如腳綁繩索從高塔跳下、隻手伸入裝滿紅蟻的竹筒、獨自獵取一頭山豬,甚至出草獵取敵對部落的人頭。在長者指導下,凡是完成試煉的年輕人就是成人,享有成人的地位,同時盡成人的義務。當然也有只舉行類似「弱冠」的儀式,就表示成人。在台灣,年滿十八歲在全面募兵之前就有服兵役的義務,犯罪也就不在受未成年不受刑法的權利,也就是在法律上宣告成人,既然要盡義務,也就該享權利,這也是認為滿十八歲就應有投票權的道理。
在男性全民服兵役的年代,雇主常強調受雇者要「役畢」,一是為避免受雇者因服役而工作中斷,更重要的是「役畢」者經過「合理的要求是訓練,不合理的要求是磨練」(每個訓練班長的口頭禪),原本茶來伸手、飯來張口,早上起不了床的夜貓子,連棉被都不折的少爺,在服役期間只好早睡早起,棉被要折成豆腐塊,要與同袍同起、同作,不但要過團體生活,且常需相互合作掩護,以能集體摸魚。因此國家花大筆經費,一方面是讓青年保家衛國,在承平時期則是替事業主從事「職前訓練」,雖有些家長想辦法讓兒子不要服兵役,但也有不少家長期待兒子在軍中有所成長。特別在小國寡民或有外在威脅的國家,男子服役是必然,如以色列、新加坡、韓國等等,而以色列更是女子不但服役,且亦擔任第一線的戰鬥任務。
目前台灣已將改為全面募兵制,其是非在此不論,但替代役則不應取消,我國目前的平均餘命,馬上將達到男80、女85,在漫長的一生中,貢獻一年半載提供社會服務,算是一種義務應不為過。
台灣目前人口快速老化,失能者(自己不能獨立完成飲食、排泄、洗澡、更衣、移動等,必須有人協助才能完成起碼生理需求)七十餘萬,且快速增加中,政府目前的十年長期照顧計畫只照顧十餘萬人,過得去的家庭雇用二十萬外勞,而四十餘萬失能者常讓家人照顧者心力交瘁,自2011年84歲王姓老翁不忍愛妻飽受巴金森症之苦,自己又年邁逐漸缺乏照顧能力,而親手以螺絲起子結束愛妻生命,投案後直言認罪而不認錯,制度殺人,令人鼻酸,之後媒體報導照顧者終結摯愛失能親人的事件層出不窮。
但觀察北歐國家,及實施長照保險的日本、韓國,幾乎全不用外勞,自己的長者自己照顧,照顧長者是理所當然高尚的工作,台灣由於長期少子化,未來每年將減少十八萬勞動人口,因此我們不但要繼續實施替代役或讓年輕人,在一生中至少要有一年半載從事社會服務工作,且不但男性如此,女性也應該全面實施社會役。讓年輕女性在接受一定培訓後,除了照顧失能者,也應到托兒所、幼兒園,協助照顧嬰幼兒,體會扶老及養兒育女的辛勞,協助家中有失能老人及年輕夫婦有幼年子女的家庭。而從事此工作者,將來自己有需要時,則安排優先獲得此服務,類同捐血者,自己及家人可優先獲得輸血。
在社會役制度下,國人相互幫忙,創建祥和社會。而服社會役者,也應獲得起碼之報酬,例如不少於賣檳榔或冷飲等低階服務業的收入或最低工資,經費則因加稅難於登天,一方面因稅制不公,政府貪腐及蚊子館不斷,民眾雖愛心滿滿,但不放心將錢交給政府,財團又常威脅只要加稅,就會造成財富外移,但他們從未解釋為何,但各主要國家稅賦均高於台灣,為何財富為大量流入台灣,既然如此宜以指定用途稅為之,指定用途稅用途明確、易於監督、民眾有感,且可增加就業人數,降低青年失業率,有助於GDP的成長,更重要者可培養青年照顧老小的技能及體會身老病死,有助於青年人人格的成熟。在財源方面,例如菸的健康捐再加10元,烈酒捐每瓶加100元,又可減少酒駕,一舉二得,每筆證券交易20元等,則老有所終、幼有所養、壯有所用(照顧自己的老及幼),天下大同矣。
<刊於2015.04.06天下雜誌網路專欄「獨立評論@天下」
周一專欄:大家都服替代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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