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享受別人犧牲--可恥

  • 2014-04-23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享受別人的犧牲—可恥

 

楊志良

2013.03.13

 

    為確保全民有保,就醫無礙,避免因貧而不能就醫,不論法令規章、行政執行或民間志願團體,可說盡了一切努力。

 

在法令上,二代健保法規定,除非健保署(保險人)能證明被保險人有能力繳保險費卻不繳納,才可以扣卡。且又有不少但書,如20歲以下;已辦妥欠費協助;特殊處遇(如家暴);需住院、急診、急重症門診,均不得扣卡而需給予醫療。若不屬於低收入戶的近貧者(低收入邊緣戶),只要有村里長證明或特約醫療院所證明,均不用扣卡,依然享有全民健保的就醫。另還有紓困貸款及民間捐款愛心專戶,以保障人人享有健保。

 

    全民健保今年的醫療支出約5,200億,平均每人的醫療費用約2.3萬,政府以稅收支付三分之一以上,因此每人全年的健保費負擔平均不到1.5萬。一般地區人口每月749元,每年8,988元;農民為232元,每年3,876元(美國健保費用依加入的計劃不同,差異甚大,平均一個人大約也支付此數,只不過單位是美元而已),這是在享受目前台灣的醫療水準下,最便宜的健保費了。

 

    然而近日聽到某甲對其朋友說,他平日都不繳健保費。原因是他雖然知道健康保險的重要性,但因平常很少生病,就算有也只是小病,花個幾百元就好了,每年可以省下近9千元;萬一生大病,只需補繳過去五年的健保欠費就可就醫,因此不愁重病得不到醫療,言下頗為自己的「小聰明」自豪。另一位朋友的朋友,家中有近千坪的庭園,花團錦簇、洋房古色古香,絕對是億萬豪宅,雇有外傭打掃、洗衣煮飯。因當年購買農地需有農民身份,因此至今仍是農民,先生則是公務人員退休,享有18%。這位「農友」每年只交3,876元,還洋洋得意,說這些錢只夠在五星級飯店吃一餐日本料理。

 

    凡是每年繳健保費少於1.5萬,且自認經濟狀况不比一般人差的,就是占他人便宜,是可恥的行為。若是人人如此規避健保費,重症醫療的費用從何而來?全民健保必將倒閉。我因此當場強力勸她至少應將差額捐給健保愛心專戶,以彌補虧欠,此捐款還能從綜合所得稅申報中扣除,其實捐的也比實際金額少。

 

    目前全民健保有83萬人欠費,其中必然有少數是在前述各種確保人人有保的辦法下,仍然沒有照顧到的;但大部分是享受別人犧牲(包括假農民,及用各種方法以多報少),占盡便宜的小人。這些人需要大家共同譴責,因為有人占了不當的便宜,相對的,就是其他人多負擔了。醫療浪費,不論是在醫方或在病患,也都是大家的損失。

 

    其實台灣守法珍惜健保者絕對是多數,超過二干二百萬人都按時繳費,保費收繳率比守法的日本人有過之而無不及。台灣的醫療浪費雖處處可見,但尚不及WHO的報告所稱,全球至少有20-40%的醫療是完全浪費;美國的研究發現,醫療浪費一年超過6,000億美元,而台灣健保一年的總費用尚不及200億美元。但若放任少數人以占盡他人便宜為樂,不隨時加以規勸甚至譴責,也不勸阻及舉發醫界或民眾的醫療浪費,則美好的健保必然不能永續。

 

<刊於2014.04.01聯合報D2-「規避健保費占便宜 豈能放任不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