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照財源及體制的爭辯!

  • 2015-12-17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長照財源及體制的爭辯!

楊志良

2015.11.30

當人口老化、少子化的情況愈來愈明顯,家庭結構改變,家人獨立自己照顧家人的能力下降,長期照顧就變成我們這個社會集體而且無法迴避的問題,很高興台灣最近的大選,長照這個與我們切身相關的議題有被關注的趨勢,這是非常值得肯定。

日前,民進黨總統候選人提出的長照2.0,與現行政府推動的長照保險,最大的爭議點是我國長期照顧服務的財源應該是稅收制或是社會保險制?這是一個問題,但我之前講過,台灣政府又小又窮,用稅收辦長照,如果錢不夠了,是不是叫家人辭職自己照顧,還是叫業者自行吸收?不要以為這是噱頭,這是現在真實發生的。如果錢不夠了,政府跟你說,「抱歉,今年的xx稅只收到這些,請大家共體時艱!」你會抗議嗎?抗議有用嗎?沒錢就是沒錢!

林萬億教授說「有些人會覺得只是財源不同,其他都一樣,但事實上,財源不同帶來的服務系統就會不同。」,但除了財源這個問題,更值得注意的是,稅收或保險制的背後,到底是會怎麼辦長照?如果是稅收制,就跟現在的長照十年一樣,由中央政府訂定補助標準,每年下半年,各地方政府須編列自籌款並提計畫後,經審核後,中央政府再撥款補助,各地方政府再以採購法辦理採購,服務單位再提計畫參加投標、審核、簽約、申請錢、年底結案,這一連串光聽下來就頭昏眼花的事,你可知道要花多久的時間?而且這些程序,是每年都要走一遍,甚至年中才會有薪水可領!!長照人力已經不夠了,長照服務機構還要花很多人力做這些事情。但是林萬億認為,地方繳交計畫來爭取補助,中央政府能透過補助或財政收支方案了解地方需求,民間團體的需求也能被聽見,才不會只有產業的聲音。發展地方特色,聽取民間團體的聲音,難道只有稅收制才能辦到?其實用保險制更有機會做到。以健保20年的經驗,好好的利用長照保險的給付及支付制度,可以提供針對特殊的服務或特殊的地方設計服務模式,設定配合的給錢方式,這些在長照保險法(草案)都已經有訂了,已兼具了地方多元的服務提供模式。

雖然大家對全民健保有很多意見而且有不少尚待改進之處,但是不可否認,全民健保事實上是成功的典範,其單一保險人模式,以類似專案的方式獨立運作,辦事的效率好,對政府單位、對服務單位都可以節省很多時間跟人力,更好的是,若是保險制,大家看看健保,一方面從公、勞、農保開始,大家已習慣享有社會保險就要繳保險費,另一方面可多的是發聲的地方,例如全民健保會是各方代表參與的重要平台,雖然會讓人覺得好像常常在吵來吵去,但是,至少看得到問題。未來長照保險的長保會比健保會更有權利決定長照保險的收入及支出平衡。民眾可以透過長保會的委員(裏面會有消費者的代表)提出訴求。當然,我也希望政府在組成長保會的時候能開放更多的機會讓關心的民眾有參與的機會。

 

<刊於2015.12.15聯合報D2「以稅收辦長照 沒錢就沒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