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項目明細 | |
| 徵才機關 |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 | 
| 人員區分 | 約僱人員 | 
| 職稱 | 約僱人員(技佐職務代理人) | 
| 名額 | 1名 | 
| 性別 | 不拘 | 
| 工作地點 | 23-新北市 | 
| 有效期間 | 102/10/01~102/10/11 | 
| 資格條件 | 1.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共衛生、醫藥護理、醫務管理、衛生教育或統計相關大學或研究所碩士畢業者。 2.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一項1-8款情事。 3.具運用電腦軟體進行統計資料分析與統計圖表製作能力,以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及工作經驗者為優。 4.如具英文相關檢定證書者請檢附。 5.具團隊精神、主動服務熱忱及良好溝通能力。 | 
| 工作項目 | 1.協助辦理健康監測調查規劃、執行與品質管理等行政事項。 2.協助辦理調查研究之資料分析與圖表製作相關業務。 3.其他健康監測調查相關工作及臨時交辦事項。 | 
| 工作地址 | 新北市新莊區長青街2號 電子地圖 | 
| 聯絡方式 | 1.報名手續:有意者請備齊下列資料,於102年10月11日前郵寄或親送新北巿新莊區長青街2號(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技佐職務代理人」。 2.本職缺為職務代理人,聘僱期間為自報到日起至103年6月18日止,惟原職者如請假、育嬰留職停薪原因消失,聘僱期間為銷假日、回職復薪日之前一日為止。 3.資格審查::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以A4直式橫寫,附照片、白天及晚上聯絡電話或手機號碼)。 (2)學經歷證件影本或相關服務證(明)照。 (3)國民身分證影本(正、反面)。 (4) 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應徵人員名冊(請至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網站首頁-下載中心-人事室 下載) (5) 應徵人員名冊電子檔請一併寄至papaya@hpa.gov.tw 4.甄試方式及日期: (1)甄選方式:面試(佔60%),筆試(佔40%)。 (2)合於審查條件者另行通知面試日期,不合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面試當日請攜帶國民身分證正本(可立即上班者尤佳)。 5.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 (1)錄取者將另行通知,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2)公開徵選因名額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將擇優備取數名,列冊候用期間3個月,待有出缺另行通知派補。 6.工作薪資:約僱250薪點,估算每月薪資約為30,275元。 7.洽詢電話:(02)29978616轉215鄭先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