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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他才是利己
楊志良
2016.01.27
人類到底應該利己還是利他,自古以來就有不同的主張和論戰。「人不為己、天誅地滅」,已成為中國人用來解釋利己行為最通俗的用語;戰國時期思想家楊朱反對墨子「兼愛」主張,倡導「為我」、「為己」、「貴生」學說,不損己為人,亦不損人為己,拔一毛以利天下而不為;亞當史密斯在《國富論》中也指出,私利的行為比利他的行為更能造福社會。以上的說法好像皆指向,人要自私自利才是正道。
然而另一方面,孟子卻倡議人溺己溺、人飢己飢,與前述楊朱及亞當史密斯的想法可說大異其趣。不過深入想一想,人溺己溺、人飢己飢,難道僅僅是利他的嗎?當我們看到別人的孩子掉入井裡,就如同是自己的孩子掉入井裡,馬上去救,反過來說,不就是自己的孩子掉入井裡時,旁人也會當做是自己的孩子掉入井裡,馬上去救嗎?如此說來,利他似乎也就是利己了。
再深入來看,「己」是什麼?就是「自己或個人」嗎?從世間絕大部份的父母身上都可以看到,他們把子女看得比自己還重,不但節衣縮食以養育子女,必要的時候甚至可以犧牲生命,以確保下一代的生存。不必懷疑,這就是所謂「生命的意義在於創造宇宙繼起的生命」,是所有生物內建最重要的基因,越高等的物種,將其基因由子代延續下去的意志就越強烈,否則這個物種就不存在了。
延續的方法,有時不限於自己的子女,也常及於近似基因者的子女。例如小獅子係由全體成年母獅共同扶養,大象也是如此,因此不易成為瀕臨絕種的動物;而花豹則否,小花豹因為常由母花豹獨自扶養,所以一旦母花豹受傷或找不到食物,就容易斷絕後代。而人類是萬物之靈,也是最會相互照護的物種,所以「己」的定義,可以無限擴張:父母的「己」常包括子女;一個稱職族長的「己」是所有的族民;一位好老師,他的「己」是所有的學生;好的市長的「己」當然是市民;優秀的總統或皇帝,把所有的子民都當成是「己」。在鐵達尼號即將沉沒時,傑克把蘿絲當成了「己」(確有類似的真實故事);史可法、文天祥,則將漢族的血脈視為「己」,寧可拋頭顱、灑熱血,也要對抗異族;印度泰瑞莎修女把全人類當成「己」;佛家則把所有的生物都當成「己」,所以倡言普渡眾生。也就是說,在人群中越是有成就者,他的「己」就越大。
這是因為把「己」擴大,幫助別人,有利於群體的生存,也必然進一步確保了個體的生存。因此在物競天擇下,人類大腦演化的結果是,幫助他人會使自己健康快樂。證實的研究發現,即使只是讓座或助傷殘者一臂之力,人類腦內的多巴胺(俗稱腦啡)分泌便會增加,以MRI掃描大腦,主管幸福快樂部位的活動增強,幸福愉悅的感覺馬上提升。幾乎每項研究都發現,凡是長期擔任志工或常助他人者,都比較長壽、快樂,絕少心理疾病。且面由心生,也都變得和藹可親、面容祥和、氣質優雅。
而貪瀆、搶劫、詐欺等等,表面上得到私利,但易造成社會動盪,反造成自己的困境及禍延子女。利他就是利己,大家多做好事、說好話,共同建立祥和社會吧!
<刊於2016.01.29人間福報-「利他才是利己 建立祥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