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法規鬆綁,政府精簡?

  • 2014-06-04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法規鬆綁,政府精簡?

楊志良

2014.05.20

 

    經濟成長趨緩、政府效能不佳,各界提出的改善建議中,最多的兩項就是:法規鬆綁及政府精簡。也就是讓生意人想怎麼做,就怎麼做,沒束縛;還有就是政府冗員太多,公務員越少越好,大幅精簡。

 

    管太多的法規,的確需要鬆綁;不做事的冗員,也當然應該不手軟的精簡,但是不問青紅皂白一律鬆綁、拚命精簡,則是中了新自由主義者的毒。事實上,台灣在很多方面,不但法規要加緊制定,也應該增加人手。就以食品安全而言,法規的漏洞有待填補,特別是在稽查及處罰方面;而食品安全的人力,只有美國、香港的十分之一不到,就是能力再強、工作再努力,也難確保台灣民眾食的安全。再如消費者保護、金融檢查以防止內線交易及金融犯罪等等,都需要政府更多的介入。

 

至於成百上千需要立法規範的民生法案,躺在立法院「不動如山」,更是急煞人也。例如台灣人口老化速率世界第一,一、二年後老年人口就佔總人口的14%,十二、三年後就是20%,但長期照護服務法及長期照護保險法,仍遙遙無期。只能眼睜睜看著因照顧失能者太過辛勞,而有老人殺死老人,孝子勒斃母親再投案的例子,一再發生。更由於缺乏相關法規規範,若干療養機構品質慘不忍睹,一遇水災、火災,就會有多名老人慘死。另外,若請公民團體列出因社會變遷,需要政府承擔更多角色及功能的事項,必然滿滿數十頁。因此,不但不應鬆綁,且需加強的法規不知凡幾,但依照目前立法院的表現及進度,等不及的民眾只好常常到立法院或相關立委的服務處去「路過」,否則無解。

 

    公務員打混摸魚的所在多有,但血汗公務員也處處可見。戶政事務所、稅捐單位、

食品稽查化驗、警察同仁等等,苦幹實幹,忙到身心俱疲、三高上身,甚至命喪職場的早已不是新聞。因此,台灣真正需要的不是法規鬆綁及政府精簡那麼簡單,而是法規制定及人力配置,要依社會及時代需要加速調整,公務員的考核、獎懲及人力配置需要詳加檢討。

 

    至於公務員是否必然無效率、績效不彰,那可不盡然。北歐國家,以丹麥為例,是數一數二的幸福國家,不但人均GDP高達46,314美元(2012年),且是貧富差距最小、財富分配最均勻的國家之一。在經濟上被《經濟學人》雜誌(The Economists)評為最開放與自由競爭的市場。然而其就業人口中38%是公務人員,產值占GDP40%以上,是丹麥經濟的一大支柱。北歐的另外幾個國家如瑞典、挪威、芬蘭也是大同小異,這證明了政府大小、人員多寡不是問題,是否透明、公開,讓各界參與監督,讓公務員各盡其能,才是評斷政府是否過大及法規應否鬆綁的依據。

 

<刊於2014.5.22蘋果日報網路專欄-「政府效能為何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