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整部分負擔是為提高醫療品質

  • 2016-11-22
  • 資訊處管理者(勿異動)

調整部分負擔是為提高醫療品質

楊志良

105.11.10

    台灣因為就醫方便及民眾迷信名醫、大醫院等種種因素,醫學中心及區域醫院的門診、急診,總是門庭若市,而基層醫療院所則不斷萎縮,非常不利於醫療系統的正常發展。健保署為改善此種現象,提議不經轉診,直接前往醫學中心或區域醫院門、急診病人,加重其部分負擔,希望能達成分級轉診的目標。

    然而分級轉診也只是手段,藉由病患分流,減少醫學中心、區域醫院門、急診的壓力,得以有充分的資源,照顧轉診來的雜及重症病患,最終目的是讓輕症、重症各得其所,以提高醫療水準。亦即,透過財務的手段,達到提高醫療照護水準的目的。若非如此,加重部分負擔就反而會成為阻卻弱勢者就醫的惡政(雖然重大傷病本來就無部份負擔,可直接赴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就醫)。

    但是健保署的分級轉診方案,只在調控需求,而未能促使供給方(醫療提供者)進行任何醫療改革。所有醫療改革,從未有只改革需求方而不及於供給方,卻能成其事者。因此另一方面,也應該利用支付方式加強改革力道,亦即醫學中心、區域醫院未經轉診而來的門、急診病患,降低其支付標準,並提高轉診病患及住院病患的支付標準。日本十幾年前便已採取這種做法,雙管齊下,故能達到一定的成效。

    雖然提高未經轉診病患的部分負擔,並不是為了健保財務,然而落實分級轉診,提高醫療品質,其結果必然能對健全健保財務有所助益,因此需以「財務中平」的概念,實施調整部分負擔。亦即將提高部分負擔的收入,用於降低基層就醫的部分負擔,如目前的50元降為40元;而對醫學中心等不經轉診減少的支付,百分之百用以提高經轉診及住院的支付標準。如此,實施轉診,在財務上不賺不賠,總額不變,只在就醫結構上導向結構合理。

    一定有人說,這會造成「轉診診所」出現,專門開轉診單給病患。但別太小看健保署的資訊系統,用統計分析一下子就可以找出這些少數害群之馬。也一定有人指出某些特例,分級轉診影響某個人的某次就醫。但天下沒有完美的制度(這是上帝或佛祖的事),只要是利遠大於弊,就該勇敢的實施,某些特例就用特例加以補救吧!

 

 

<刊於2016.11.22聯合報D4-「分級轉診 醫療提供者也應改革」>